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 2018年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收支预算批复总表
二、 2018年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批复总表
三、 2018年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批复总表
四、 2018年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按功能科目批复总表
五、 2018年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六、 2018年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七、 2018年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批复表
八、 2018年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九、 2018年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 2018年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一、2018年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二、2018年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三、2018年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批复表
十四、2018年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批复表
十五、2018年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项目等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六、2018年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债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七、2018年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八、2018年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九、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 部门职责
龙城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龙城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是:
(一)在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履行职责对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龙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对全区的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对全区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和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全区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本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本区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一审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对本区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六)依法对本区人民法院的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实行法律监督。
(七)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提出职务犯罪预防对策,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工作。
(八) 负责本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工作以及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等项工作,依法建院从严治检。
(九)负责朝阳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城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龙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附表(2018年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预算表)
第三部分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龙城区人民检察院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龙城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收支总预算967.2万元。同比增长
388.39万元,增长67%。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为35.9万。
二、关于龙城区财政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根据我院实际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以及运行费用35万元。。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18年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967.2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66.20万元;
2.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101.00万元;
3.无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4.无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
5.无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6.无其他非税收入。
(二)支出预算967.2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26.30万元;
2.项目支出240.90万元。
在支出预算967.20万元中,政府采购支出35.90万元,无债务支出,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2018年预算收支比2017年增加388.39万元,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司法体制改革规定建立员额制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职业保障体系,由公务员工资职级套改为检察官等级职务工资并落实绩效奖,使2018年集中支出人员经费增加;二是2017年部门预算中不包含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而2018年部门预算中包含此部分资金;三是2018年预算中包含2017年在朝阳市发改委已经立项的电子检务工程。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66.40万元,主要包括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5.90万元,电子检务工程35.9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37.50万元。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
2.公务接待费2.50万元,比2017年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为按照经费比例增长。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5万元,比2017年增加2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部门预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不包含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的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这部分资金在2017年执行中给予追加),而2018年包含这部分预算;我院现有车辆购买年限较长、车况较差、使用频率高、行驶里程多造成维修费用和油料消耗较大,拟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