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法治建设为引领,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改革为动力,积极服务全区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坚持惩防并举,全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惩防并举,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保持惩腐高压态势。紧紧围绕社会保障、扶贫开发、生态环境、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组织开展了严查危害民生、侵害民利的贪污贿赂犯罪专项行动,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6件36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8件27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8件9人。依法查办了某中学徐某某挪用公款案,某镇村主任刘某某与村委会人员谢某某、刘某某三人共同贪污高铁占地补偿款案、某五金商店庄某某贪污家电下乡政策补贴款案、田某涉嫌环境监管失职等重大案件,彰显了惩治腐败的决心和效果。
不断强化预防工作。以预防调查为切入点,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专项预防与个案预防相结合,充分运用专题报告、法治讲座等方式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法制教育,促进源头治理;将我区园区内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纳入职务犯罪预防范围,加强对工程招投标环节的监督,全程参与招投标现场监督120余次;积极利用职务犯罪查询系统开展行贿档案查询,为有关部门提供查询服务1000余次。深入开展职务犯罪规律、发展趋势、预防对策的研究,主动及时地向相关行业、部门提出预警和预防建议,提高了预防效果。
二、坚持打防结合,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作用,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各类移送审查批捕案件385件571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230件302人;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70件1170人,经审查提起公诉589件832人,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同时,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减少社会对抗,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依法不批捕105件18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依法不起诉109件136人 。
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运用远程视频接访、检察长接访、联合接访等方式,切实解决群众诉求,五年来共受理群众来访248件502人次,来信访42件,举报线索65件,全部依法处理并向群众反馈处理结果。认真开展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调对接、释法说理、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等工作,在检察环节未发生赴省进京非正常访。做好刑事申诉检察工作,共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重视国家刑事赔偿案件办理,依法办结赔偿案件1件。依法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进一步落实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亲情会见、社会调查、回访帮教、犯罪记录封存等举措。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基层干部以权谋私等热点问题,突出查办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坚持把打击侵犯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作为提升公众安全感的首要任务,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努力从源头预防刑事案件发生。注重在办案过程中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联系,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和谐、公平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社区矫正检察服务中心作用,把法制宣传、化解矛盾、检察监督工作做到最基层。
三、坚持公平公正,全力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切实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加强对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件8人。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8件8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不批捕48件97人、不起诉6件32人。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8件8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加强对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全面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0件11人。加强对民事审判、调解、执行等活动的监督,提请抗诉案件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40件,纠正民事审判活动程序违法24件,办理市院交办案件20件,支持起诉案件20件。对不服法院生效正确裁判的案件,积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引导申诉人息诉服判,维护司法权威。
加强对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加强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工作,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检察服务中心工作,深入到乡镇街道社区对600余名监外执行、缓刑、假释、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及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矫正和监管情况进行了依法监督检查。对未成年人进行重点帮教,与司法行政部门密切合作,开展以上“五种人”的集中学习,防止重新犯罪。
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所办自侦案件均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全面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设立了案件管理办公室,实现了所有案件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管理、办案活动网上监督、办案质量动态监控。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公开重大案件信息3条,法律文书237份,程序性信息813条。
四、坚持科学发展,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和机制创新
认真落实各项检察改革措施,自觉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努力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化水平和检察干警创新能力。
全面做好司法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按照省检察院部署,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司改领导小组,先后完成了三类人员分类定岗、办案组织搭建、内设机构设置等工作,遴选了18名首批员额检察官,任命11名检察官助理,按照省委及省检察院要求,完成监察体制改革任务,按比例划转了11个政法专项编制,整体转隶5名检察干警。
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序衔接,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坚持以公益为核心,积极摸排线索,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开展工作,已正式立案1件,依法保护了国家和群众利益。
五、坚持固本强基,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
深入贯彻“五个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检察队伍。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强化政治、业务学习,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决策水平和战斗力,打造团结、务实、有为、清廉的领导班子。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学教活动,科学处理好专项活动和推进各项业务工作之间的关系,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邀请专家授课3次,开展知识答卷10次,专题学习近60次,干警普遍受到了党性洗礼。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包扶村镇责任,开展扶贫帮困活动,把“两学一做”落到实处。
大力推进队伍素能建设。准确把握司法改革对岗位素能的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加强对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能力精准化培训、专业化训练。积极组织干警参加省市区组织的正规化岗位培训和晋职培训,组织参加各类培训120余人次。坚持以赛促训,带动全员练兵,1名民行部门检察官在全省检察系统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中获检察业务标兵称号。共有3人获得省级记功表彰,多名同志获得朝阳市综治工作先进工作者、朝阳市检察系统先进个人等市级以上荣誉。
六、坚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
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和宪法意识,把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区大局中来思考、谋划和推进,主动向区委汇报检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重大案件、重要部署,坚决把区委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每个环节。
自觉接受监督评议。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努力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对检察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和重大案件及时向区委和人大常委会请示报告,主动接受区人大监督,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和区直各部门的联系,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和人民监督员工作,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检察机关,监督、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
主动服务中心工作。区检察院始终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全区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认真完成区委和上级院部署的扶贫、创优等工作任务,取得良好成效。
各位代表,龙城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得益于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有效监督,区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监督。在此,我代表龙城区人民检察院对长期以来支持检察事业健康发展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法律监督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监督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检察人员专业化素质还不够高,与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法律监督工作还不相适应;深化改革的力度不够大,推进创新的措施不够多等。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和2018年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我区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坚持定期向区委汇报工作,认真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紧紧围绕龙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规范司法为抓手,以提升能力为保障,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为实现建设富裕、文明、幸福新龙城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围绕这一思路,2018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检察工作。按照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尤其要准确把握会议对法治建设、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用党的十九大精神凝心聚力,将检察工作始终坚定不移置于党的领导之下。
二、更加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区经济社会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做到执法不忘服务,办案考虑发展,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和保护等职能作用。
三、更加注重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推进平安龙城法治龙城建设。坚决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生态资源等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四、更加注重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持以案件质量、执法效果为核心,依法监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让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更加注重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确保检察工作规范有序运行。继续稳步推进以完善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健全当事人和解、检调对接等检察环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坚持创新驱动,树立良好检察形象,着力营造检察工作创新争先的浓厚氛围。
六、更加注重政治建检、素质强检,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和基础工作。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机关党的建设,积极培养有信仰、有担当、有能力、有品德的优秀检察干警,切实把检察干警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部署要求上来,激发创新力,树立公信力,引领和推动检察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再创佳绩。
各位代表,我们决心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求真务实、勤奋工作,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保障新时期实现龙城的全面崛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