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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展落实“三个规定”大宣讲活动

      时间2021-05-31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整顿办《关于开展“三个规定”“四长”大宣讲和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行动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遵守“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5月31日,区委政法委组织检察长孙文科同志在全区范围内对党政领导干部开展“三个规定”大宣讲。   

    会上,孙文科检察长围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具体内容、重大意义、政策界限,围绕我省、朝阳市“三个规定”建立的相关制度机制及要求进行了详细解读,结合政法机关违反和遵守“三个规定”的具体案例,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司法权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发挥维护司法权威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纪法意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会议结束后,各有关单位签订《严格遵守“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为有效预防“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执行“三个规定”筑牢了“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