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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城检察|七部门联动 守护妇女合法权益

      时间2023-03-09

    为全力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确保2023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全面贯彻落实,在第113个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3月6日,龙城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妇女联合会、区法院、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民政局举行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工作协作机制会签仪式并进行座谈。会议由龙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于波主持,协作成员各单位领导及同志受邀参加会议,第三检察部全体人员及负责司法救助工作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参加会议。



     签约仪式上,各协作部门首先通过妇女权益保护logo标识:图案由五角星、橄榄枝、中英文字母组合而成的“女”字、”龙城检察”组成。寓意检察机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与各部门凝聚共识,协作配合,依法能动履职,全力推动形成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公益保护的大格局。




    会上,龙城区检察院、区妇女联合会、区法院、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民政局会签了《关于建立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龙城区妇女权益保障协作机制正式落地,这是龙城区人民检察院落实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增设公益诉讼条款、深入开展民事支持起诉检察工作,将司法救助与民事、行政检察深度融合的重要举措,形成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大格局,为进一步增强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意见》明确,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构建具有活力、作用明显的协作机制,确保中央关于妇女权益保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贯彻执行;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全面正确实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促进妇女保护法律体系健全完善,推动妇女权益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意见》要求,建立信息共享平台、通报会商制度、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融合、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快速反应和定期跟踪解决等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优势,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衔接配合,在妇女合法权益保障领域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高妇女权益保障工作质效,尊重妇女、关心妇女,保障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龙城区人民检察院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功办理了64名农民工欠薪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其中涉及女性农民工18人;与区司法局成功办理黄某赡养纠纷支持起诉案,使黄某与五名子女达成和解;与区妇女联合会已完成对辖区内50余户妇女分布情况、家庭情况及健康状况的走访排查,并对患宫颈癌离异妇女滕某持续关注,为其解决实际困难;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10余家医疗医美机构进行全面排查;与区民政局调查了解许某交通肇事案、王某民事侵权案;与区法院协作配合,调取侵害妇女权益的案件全面评查,全力推进立案、审判、执行等整体全程推进。



    下一步,龙城区人民检察院与协作部门将以本次会签为契机,立足我区妇女权益保护实际,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凝聚共识,加强协作配合,依法能动履职,同绘一幅图,共下一盘棋,全力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来源: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