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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法库县检察院派驻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正式揭牌运行。法库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聃,法库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张赛,法库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啸天出席活动。
法库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共同签署了《在法库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进行常态化监督达成共识。
罗聃就落实《意见》提出要求,一是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工作质效。公安机关要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支持和配合派驻检察官开展常态化监督工作。二是立足工作本职,及时解决问题。检察机关要切实发挥派驻检察职能作用,促进公安机关提高案件质量和执法水平。三是结合专项行动,取得进展突破。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要不断巩固平安建设成果,切实为法库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张赛表示,县公安局将以派驻检察室成立为契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构建新型公检关系;二是正确对待监督,全力配合派驻检察室开展工作;三是加强交流协助,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
张啸天表示,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派驻检察职能,一是监督端口前移,扎实做好提前介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等工作;二是坚持信息共享,重点解决类案问题、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三是明确职责定位,做到“参与不干预、引导不主导、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
今后,法库县检察院将重点在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等方面切实履职,将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至公安执法办案第一线,从源头上规范侦查活动,确保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和全面性,更好地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提升办案质量,在实践中促进检察干警和公安民警业务能力共同提高,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