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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条件不起诉+心理疏导+督促监护令助“迷途”少年顺利“返航”

      时间2022-01-06


    近日,本溪县检察院采用“心理疏导+督促监护令”的办案模式,对一起涉嫌盗窃犯罪案件的未成年人小明(化名)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实现了教育与惩戒的良性互动,取得了较好效果。

    案情回顾

    从2021年5月起,学生小明因一时兴起,于放学回家途中先后三次从快递驿站偷拿他人快递,失主报案后,公安机关迅速侦破,并以盗窃罪对小明进行立案侦查。

    附条件不起诉传递检察温度

    检察机关受案后,通过前期走访及社会调查,认为小明具备较好的帮教条件,结合公开听证征询各方意见后,作出对小明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限六个月的决定。同时,量身定做了详细精准的帮教考察方案,由小明及其家长提交承诺书,与其班主任签署帮教协议,对小明集中或者单独进行帮教、考察并及时反馈,检察官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监督考察方式,监督其学习及日常表现,帮助小明更好的回归校园、回归社会。



    心理疏导化解少年心结

    为了让小明真正认识到自身错误,避免重蹈覆辙,最大化减少案件对其心理上的负面影响,检察机关委托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对小明进行了心理测评和疏导,了解小明的心理动态并进行深入交谈。经过心理咨询师的耐心鼓励,既帮助小明打开了心结,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减少了案件带来的心理影响,帮助小明走出困境,重拾生活与学习信心。

    督促监护令构筑健康成长防线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小明父母平时与孩子缺乏沟通,监护缺失、管教不严是导致其形成不良品行的重要原因之一。遂根据发现的“痛点”向其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并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引导监护人依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改变教育方式,引导小明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避免再次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小明表示,一定会珍惜这次机会,在考察期内好好表现,遵守各项监督规定,遵纪守法,努力学习,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关爱。


    “法有尺度,检有温度”。下一步,本溪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以关护帮教为骨、法治教育为翼,为“迷途”未成年人插上“返航的翅膀”,走向光明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