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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大连市普兰店区检察院在开展保外就医专项调研期间,发现一起监外执行案件可能存在问题,通过细致调查,最终将“漏网之鱼”成功收监。
许某某于2019年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因其身患严重疾病,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许某某户籍地、实际居住地均在大连市甘井子区,但因当地某社区为其开具了居住证明,有关部门最终确定由普兰店区司法局监管。
普兰店区检察院在开展保外就医专项调研时,敏锐觉察到许某某的日常监管可能存在漏洞,经调查,发现许某某未及时向司法所汇报,也未按要求提交病情复查报告,存在“失控漏管”情况。
许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居住地,在矫正期间未按时汇报情况,未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报告,经多次教育拒不改正,对抗社区矫正管理,情节严重,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检察机关立即行动,经与区司法机关和法院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将许某某成功收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