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第二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6月8日,龙城区人民检察院举办检察开放日暨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举办公开听证会活动,听证会邀请龙城区政法委副书记雷风辉同志、龙城区各镇街政法委员、司法所所长和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参会,此次听证员由区人大代表第十三中学教师刘丽丽、区政协委员七道泉子法庭庭长孙国鹏、区政协委员龙城法院办公室工作人员侯一丹、区残联组宣办主任李志超、区民政局低保股股长张超、区新华街道长江社区党总支书记、人民监督员王敏担任。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文科出席听证会,副检察长呼延金平主持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该案进行了充分的示证,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案情、调查核实的证据情况、相关法律规定和拟作出的救助金额等,回答了申请人和参会听证员的提问。
承办员额检察官介绍了该案的基本情况:2021年5月5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故意伤害岳某一案移送本院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李某于2021年2月17日晚9时左右在朝阳市龙城区珠江路四段盛世龙城四斤烤肉店门口与岳某发生口角,二人进行厮打,李某将岳某头部打伤,经锦州辽希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岳某头皮创口20cm以上评定为轻伤级:岳某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颅内出血伴脑受压、受损等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评定为重伤二级。现被害人岳某生活不能自理,已经做了两次开颅手术,手术费用近30万元均为借款,现在康复阶段,后期还需要30万元进行一次颅骨修复手术。加害人李某未婚,没有参加工作,没有经济收入,没有赔偿能力。岳某与妻子徐某均为打零工人员,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因为岳某受伤住院治疗,本来生活只能维持温饱的家庭,现在负债累累,生活艰难。双方老人均为体弱多病,在经济方面没有资助岳某与徐某的能力,他们的女儿正在上学,被害人遇害后,生活举步维艰。2021年5月10日被害人岳某的妻子徐某向本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审查认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就案件事实、犯罪嫌疑人李某是否具有赔偿能力、申请救助人徐某家庭经济情况等,经过依法严格审查核实后,经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研究后经主管领导同意,决定对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进行救助5万元人民币,层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审批。
听证员依程序规定,对救助决定的合法性和救助金额的适当性发表了意见,一致认为检察机关拟给予该家庭司法救助合法合情合理,在最大限度内给予了申请人帮助,为老百姓办了实实在在的事情,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公正和检察机关对人民群众的人文关怀。
参加听证会的龙城区政法委副书记雷风辉同志点评时说,今天的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活动,听证的虽然只是一件司法救助案件,但可以从一个点或面看出来,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制度是作为检察机关的一项战略性工作来抓的,是作为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运用检察职能参与国家治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创新举措来落地的,是作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案件得到依法正确处理而采取的一种办案模式来推开的。人民检察院对公开听证的要求是应公开、尽公开,意义十分重大。此次司法救助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希望申请人正确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刑事政策,真正将该笔款项用到被救助人身上。同时,也希望受害人亲属能够尽快从悲痛中走出来,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最后,听证会由孙文科检察长做总结讲话,她强调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是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能够进一步强化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使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监督和支持检察工作,能够加强检察机关的自身建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展现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提高法律监督的公信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最高检“应听证尽听证”的要求,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平赢公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扎实推进检察听证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